教思政厅〔2017〕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文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明办,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
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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