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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1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意识、规范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经学生工作处研究,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路

以资助育人为根本,修订和完善学生资助制度为抓手,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规范资助评定程序为重点,强化资助工作完成时限为保障,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实效导向,不断强化资助工作者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把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相结合,全面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发展,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二、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的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落实学校2017年党政工作要点关于“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的工作要求,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多方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和转型发展的要求,整合《兰州城市学院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兰州城市学院非师范类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兰州城市学院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

 (二)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培训活动。一是举办学生资助制度专项培训,使学院资助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努力提升业务能力与工作质量。二是举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研讨会,就如何做到精准认定工作进行方法交流,总结经验。三是举行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培训会,帮助学生资助工作人员高效使用学生工作信息系统,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

(三)做好各项学生资助评定工作。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过程与动态管理,完善认定的复核制度和公示制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认定程序,统筹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发放“爱心大礼包”,提供助管津贴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奖、贷、助、勤、免、补、偿”学生资助体系,努力实现“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全面、准确、及时地把国家和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创新开展多种资助育人活动

学生工作处举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志恳谈与榜样宣传活动,发挥受奖学生的学风引领作用;创新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和诚信教育等资助育人方式,鼓励受助学生反哺学校和社会,开展各种公益活动;探索举办“励志强能”训练营活动,激励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各学院要鼓励学院领导与班主任、辅导员积极开展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变化等方面的动态,加强协作与沟通;鼓励“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三好学生”以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骨干力量在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开展朋辈帮扶活动,将精神帮扶和物质帮扶相结合,实现资助工作重心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切实提升资助育人水平。

三、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

(一)准确把握资助工作内涵,规范、合理配置各项奖助资源。在资助过程中,注重将“精准认定”与“精准资助”相结合、“保障性资助”与“发展性资助”相结合,“奖优”与“济困”绝不相互代替,避免出现资助资源配置不合理情况。在资助金额上,优先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减免学费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以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为补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二) 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2017年的各项资助工作,要坚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所有的奖助学金评审,必须经过班级或年级初评、院系评审、学校审核三个评审阶段。学院评审必须有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校评审必须经过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二是所有的奖助学金项目必须在网上公布:学生工作处在学校和部门网站公布,二级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与人数、申请条件、申报截止时限、经办人联系方式等;三是所有的评审结果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和学校两次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五个工作日,学院在网络公示时须同时公布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及电子邮箱,要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对于学生投诉和反映的事项要登记在案,规范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在公示获奖、获助学生时,要注意学生信息安全及个人隐私的保护。

(三)坚决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真正实现学生资助工作制度“执行有力”的目标。加大资助政策和资助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努力实现“六个确保”:确保资助政策宣传到位、确保困难学生精准认定与精准资助、确保资助评定规范有序、确保反映渠道畅通、确保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国家奖助学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统筹推进各项资助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准确把握资助工作时间节点,保证资助工作高效完成。各学院要统筹安排各种资助项目,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全面、准确、及时地把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学生工作处建立工作台账,参照完成质量与完成的时间节点定期通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并将资助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禁止变相扣留学生奖助学金,保证所有的政策性资助资金在11月30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内容与进度安排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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