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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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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聘任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4-09-16 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校团委:

根据《2007年兰州城市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学校决定对聘任辅导员进行2013—2014学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业绩津贴的依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各学院、校团委工作的聘任辅导员要对2013年9月—2014年7月(2014年9月聘任的辅导员暂不考核)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并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所在部门领导班子进行述职。

二、辅导员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部门领导班子在听取聘任辅导员工作述职后,从聘任辅导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书面评价材料,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作出鉴定。

三、为增进工作交流,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学生工作处定于9月下旬召开聘任辅导员工作述职报告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参与考核的辅导员,必须参加述职,述职以PPT形式展示,每人述职时间为5分钟。述职内容如下:

一是个人学院分工和所负责学生的特点,准确反映自身开展工作的总体情况;二是自身工作思路、创新点、工作显著业绩和深入细致的谈心等基础性工作等情况;三是使用数据对比、图片表格等形式,说明自己组织开展的活动,学生更加热爱学习,进步突出,综合素质得到锻炼和提升等;四是对今后工作的思路和打算。请各位辅导员提前做好准备。

四、各学院、校团委请于2014年9月25日前将聘任辅导员的述职总结与领导班子的综合评价材料(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2014年9月16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董沼同志为2014年度甘肃省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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