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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各班开展网络安全法治教育主题班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05 

关于在各班开展网络安全法治教育

主题班会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提高网络道德素养,明辨是非美丑,遵守基本的网络规范,使“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健康上网”的价值理念入脑入心,积极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健康纯净的网络空间,学校决定对全体在校生开展网络安全法治教育主题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会主题

网络安全始于心 安全网络践于行

二、班会目的

提高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增强识别和应对网络危险的能力。

三、班会时间

55日至56

四、具体内容

1学习网络安全知识,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各学院要引导学生提高网络道德素养,自觉遵守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不做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损害网络和谐的事;不进营业性网吧,不进色情、垃圾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自觉选择上网安全通道,严格屏蔽不良网站;正确处理上网与学习的关系,把网站作为获取知识的园地。

2共筑网络安全,守护绿色家园。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遵守网络安全意识,自觉做到不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害信息;不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不跟风炒作炫富拜金、荒诞猎奇等庸俗行为;不散播淫秽色情、诈骗、赌博、暴力、恶搞等有害信息;不在网上恶意攻击、诋毁、谩骂他人,大力倡导积极健康有益的网络表达和文明互动。

3维护学校形象,珍惜学校声誉。不得通过信息网络发表、传播影响学校稳定或有损学校权益的言论、文章、影音资料;不得在信息网络上散布、传播不实信息,损害学校声誉;不得擅自以学校、学院等机构或学生社团组织等名义对外发布公告、新闻,在校外组织、参加活动,或作出不负责任承诺。如有损害学校声誉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4、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司法解释》,同一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点击、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好本次主题班会活动,要求覆盖各年级所有班级。如果“杜绝饮酒,从我做起”主题班会还未召开的,请两个班会一起召开。

2、各学院要结合学生上网行为习惯、网络言行、网络诚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增强活动实效。

3、班会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记录完备,主题班会结束后将班会记录及相关照片上传到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班会信息模块中。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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