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兰州城市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
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规章制度
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兰州城市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目标责任书

作者: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0-05-06 学生工作处

(三)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意识强,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创建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和学生自律委员会作用,报经学校批准和备案的前提下,正确引导支持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科技、公益活动,充实、提高学生的课余及节假日期间的生活内容和质量。



上一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稿)
下一条:关于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

关闭

  • 电话:0931-7601010
  • 传真: 0931-7601010
  • 校本部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Copyright © 2015-2020 兰州城市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50008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