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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总体安排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29 

兰州城市学院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总体安排意见

各学院:

为明确学生资助工作的着力点,在“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年”活动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意识、效率意识和质量提升意识,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经学生工作处研究,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路

2018年,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着力解决好学生资助存在的不规范、不精准问题,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工作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建设,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重点

(一)系统梳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要求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精神,着眼于学生资助工作育人质量提升,建立配合完善的资助制度体系。制定学校《学费减免办法》《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编印并随《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兰州城市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简介》。

(二)加强宣传,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培训活动

1.继续举办学工办主任、学生资助工作专干、学生班长学生资助制度和学生奖助学金发放使用监管专项培训引导各学院资助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努力提升业务能力与工作质量

2.依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组建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大使,推进宣传大使进学院、进班级、进宿舍(社区)工作,尝试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大使进家庭(家访)社会实践小分队,宣传政策、锻炼意志,使每一个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突遭困难学生人人知晓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2018年暑期,学生工作处联合校团委采用联合编队的方式,组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三)严格管理,做好各项学生资助评定审核工作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过程与动态管理,完善认定的复核制度和公示制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等级认定程序,统筹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尝试开展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评审活动,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发放“爱心大礼包”,提供助管津贴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奖、贷、助、勤、免、补、偿”学生资助体系,努力实现“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全面、准确、及时地把国家和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强监督,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在“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年”活动基础上,推进学生资助管理质量建设常态化。开展学生资助专项检查和调研,督促各二级学院全面提升资助工作质量。持续发力,开展学生资助专项检查和调研。推动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监督检查以及专项审计制度。整合规范执行各项学生资助制度的要求,修订出台《兰州城市学院学生奖助学金发放使用的“八条规定”》,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加强对奖助学资金发放使用的规范管理,完善透明机制,加强投诉举报受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4月中旬开始,对全校17个二级学院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五)坚持育人导向,建设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在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奋斗精神;在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定和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在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环节中,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

2.以励志强能为载体,建立资助育人长久机制。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学生工作处举办第二期“励志强能”训练营活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兴趣培养、能力提升、视野开阔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3.切实开展困难学生帮扶引导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加强重点学生群体帮扶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城市学院家庭困难学生教育引导工作方案》,组织和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引导工作。激励受助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将精神帮扶和物质帮扶相结合,实现资助工作重心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切实提升资助育人水平。

4.树立优良学风导向,加强典型树立与榜样宣传工作。学生工作处指导各二级学院举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励志恳谈与榜样宣传活动,发挥受奖学生的学风引领作用,对获奖受助扎实开展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各学院要鼓励学院领导与班主任、辅导员积极开展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变化等方面的动态,加强协作与沟通;鼓励“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三好学生”以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骨干力量在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开展朋辈帮扶活动,将精神帮扶和物质帮扶相结合,实现资助工作重心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切实提升资助育人水平。2018年3月起在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平台(微启学工中心)专题推送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筹划于2018年12月上旬召开全校优秀学生表彰大会。

三、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

全面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精准资助,就是要做到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

(一)准确把握资助工作内涵,做到资助对象精准

通过系统比对、调查走访、大数据分析、同学评议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识别认定机制探索建立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保障机制。规范、合理配置各项奖助资源在资助过程中,注重将“精准认定”与“精准资助”相结合、“保障性资助”与“发展性资助”相结合,“奖优”与“济困”绝不相互代替,避免出现资助资源配置不合理情况。在资助金额上,优先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减免学费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以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为补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水平等因素,加大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群体的资助力度。根据不同学生的受助需求实行分档资助,指导二级学院将资助名额、资助比例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分班确定,杜绝一刀切的懒政行为。不能搞平均主义,更不能搞轮流坐庄。决不容许改变助学金用途,将助学金当作奖学金的行为。

(二)严格程序规范,做到资助评审程序精准

 针对个别学院、班级还存在不精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评审结果公示等方面,严格遵守规定程序,突出“公开、公正、公平”坚持做到“三个必须”:

1.所有的奖助学金评审,必须经过班级或年级初评、学院评审、学校审核三个评审阶段。学院评审必须有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校评审必须经过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各二级学院在报送各项奖助学金评定结果时,必须同时报送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会议纪要;

2.所有的奖助学金项目必须在网上公布:学生工作处在学校和部门网站公布,二级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资助项目、资助金额与人数、申请条件、申报截止时限、经办人联系方式等;公示结束后,及时删除有关信息。

3.所有的评审结果必须经过二级学院和学校两次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五个工作日,学院在网络公示时须同时公布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及电子邮箱,确保反映渠道畅通、要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对于学生投诉和反映的事项要登记在案,规范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在公示获奖助学生时,不得公布学生的学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注意学生信息安全及个人隐私的保护。学生工作处在受理各学院报送材料时,要查看网络公示情况,未经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把握节奏,确保资金发放精准

1.准确把握资助工作时间节点,保证资助工作高效完成。统筹推进各项资助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各学院要统筹安排各种资助项目,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全面、准确、及时地把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学生工作处建立工作台账,参照完成质量与完成的时间节点定期通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并将资助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二级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2.发放精准。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限,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的获得感。

3.坚持奖助学金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要积极探索改进资金发放机制,充分利用现代支付方式和支付手段,解决助学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严格遵守奖学助学金发放使用的“八条规定”,坚决杜绝奖助学金发放、使用以任何方式进行二次分配。

附件:

1.兰州城市学院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进度安排表(学生工作处) 

2.兰州城市学院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进度安排表(二级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6日

 

 

 

 

 

  • 附件【附件:1 2.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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