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单项奖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引导学生个性潜能,激励学生拓展素质和积极创新,学校决定组织2020-2021学年单项奖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学生
二、单项奖评定要求
(一)申请单项奖学金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艰苦奋斗,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评定:
1.本学年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未办理注册手续者。
3.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评选奖项及具体要求
单项奖学金奖项有:道德风尚奖;科技创新奖;文体优胜奖。
(一)道德风尚奖
道德风尚奖奖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奖励标准按县(区)、市(学校)、省、国家奖励层次分别为:500、1000、2000、3000元。
(二)科技创新奖
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竞赛等获奖的学生。
1.凡在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科协等组织的学科、科技、技能、创新类正式竞赛中获得名次者,按照下列标准奖励:
(1)国家级:第一名(一等奖)3000元、第二名(二等奖)2000元、第三名(三等奖)1000元、第四名800元、优秀奖500元。
(2)省部级:第一名(一等奖)1000元、第二名(二等奖)800元、第三名(三等奖)500元、优秀奖300元。
(3)地厅级:第一名(一等奖)500元、第二名(二等奖)300元、第三名(三等奖)200元。
2.取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奖励3000元;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奖励500元;取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奖励200元。
3.以兰州城市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在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般期刊奖励500元,北大核心、CSCD、CSCI等核心期刊奖励1000元。
4.以兰州城市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报刊和杂志发表文学作品、新闻稿件者,国家级按500元/篇奖励,省级按300元/篇奖励。
5.以兰州城市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小说、散文集、诗集等作品者,按2000元/部奖励。
(三)文体优胜奖
文体优胜奖奖励在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正式体育比赛,在文艺汇演、主持人大赛、美术、书法、摄影、演讲、辩论赛等艺术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按以下标准奖励。
1.体育比赛类:
(1)国家级:第1名3000元、第2-3名2000元、第4-6名1000元、第7-8名500元。
(2)省部级: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4名500元、第5-6名200元。
2.艺术竞赛类:
(1)国家级:第一名(一等奖)3000元、第二名(二等奖)2000元、第三名(三等奖)1000元、鼓励奖500元。
(2)省部级:第一名(一等奖)1000元、第二名(二等奖)800元、第三名(三等奖)500元。
3.文体优胜奖奖励打破学校运动会记录的,按500元/项标准奖励。
四、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班级进行初步评议,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二)同一类别奖项按就高原则评定奖励,不重复奖励,颁发荣誉证书或取得竞赛成绩时间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三)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在复审中对不符合评选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请资格,名额不予递补。学校将对各学院报送的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凡报送不及时、把关不严、问题较多的学院,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不符合条件学生的评奖资格,通报情况记录在学生工作台账。
(四)各学院于2021年10月21日前将单项奖汇总表及要求的评选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电子版离线单独发送或发邮箱,群发不予接受)。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单项奖汇总表
联系人:苏洁,邮箱:274168785@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