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国家和学校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保证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现对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安排,加强制度学习
学生综合考评结果是学生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专门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要认真学习《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修订稿),做到各项规定心中有数。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通知传达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综合考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责任。评定工作由学院团学办组织、团学办主任具体负责。各学院要指导各班级成立考评小组,各班除学生干部外须有3名学生代表参加,通过张贴公告、qq群、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及时告知学生综合考评评定有关事宜,确保评定过程公开,人人知晓。
三、严格按照规定,公平公正评定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政策和规定,做到加分有理,扣分有据。学生德育项加减分项目,要根据《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张贴、公布评分标准,每个年级要有统一的标准,每项加减分不得高于或低于《综合考评办法》的规定,确保评定结果公平公正。
四、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于9月30日12:00前将综合考评表A4缩放打印(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联系人:苏洁,邮箱:274168785@qq.com,电子版单独离线发送或发邮箱。)
(二)各学院将本通知张贴学院公告栏,及时受理和解答评定过程中学生反映的问题(学校监督和投诉电话:5107995)。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