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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干预机制调研的通知

甘民电〔2016〕65号
各市(州)民政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中央和省委分别将此项工作纳入了今年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我省确定由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牵头负责。省综治办在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调研的通知》(甘综办明电〔2016〕35号)中要求各单位围绕“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开展调研,并于6月30日前报送调研报告。为了做好我厅调研工作,完成高质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现就开展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背景
社会心态体现社会文明程度,影响社会和谐发展。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向过程中人们工作、生活节奏加快、社会竞争加剧,一些人焦虑感增加,不良情绪潜滋暗长,社会心理更加复杂敏感,失衡心理在特殊群体中积累蔓延,极易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特别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突发事件或事故导致一些群众生活陷入困境,乃至面临生存或心理危机,容易引起人们心理波动和精神障碍,近年来因此而引发的自杀、自残、甚至报复社会、报复他人的极端事件,对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挑战,疏导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极易引发社会问题。及时救助帮扶,缓解心理压力,疏导不良情绪,让当事者看到希望,对防止极端事件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民政部门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最主要的政府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服务平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制度框架内的重要作用,是各级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调研时间
2016年5月下旬至6月15日前。
三、调研方法
调研采取书面调研、现场走访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进行。
(一)书面调研。在14个市(州)民政局全面进行,由各市(州)民政局围绕民政在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服务、社工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方面发挥作用,共同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干预机制写出书面调研材料。调研材料内容包括:1、本地区开展“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的基本情况和现状;2、用案例、基本数据来分析说明社会救助、城乡社区服务、社工人才和志愿服务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3、存在的不足和问题;4、意见和建议。
(二)现场走访调研。
1、河西地区走访武威市、张掖市。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城乡社区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设中如何发挥作用问题调研。每个市分别走访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分别走访2个社区。
2、东部地区走访天水市、陇南市。在全面调研基础上,重点突出社会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特别是“救急难”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如何发挥作用问题调研。每个市州走访2个县,每个县走访2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每个乡走访2个社区。
3、中部地区走访兰州市、甘南州。在全面调研基础上,重点调研社工人才队伍、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中如何发挥作用问题调研。每个市州走访2个县,每个县走访2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中心。
(三)问卷调查。结合走访调研进行,由调研组负责,将问卷电子版提前下发各市(州),由市(州)负责完成问卷调查填报任务,市(州)民政局填写20份,县(市、区)10份,城乡社区5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5份。问卷由调研组带回统计。
(四)座谈会。结合走访调研进行,在走访调研所在市(州)民政局召开座谈会。座谈会参会人员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政策法规、社会救助、救灾、福利慈善、社工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科室的负责人,市州政府驻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代表。
四、调研人员
调研组成员:由王福德副厅长任组长,厅政策法规处、厅社会救助处、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厅人事处负责人为成员,分别抽调政策法规处、救助处、政权处、人事处各1人参与调研。(具体调研人员名单由调研组确定后与调研行程及调研时间一并发走访调研的市州)
五、调研问题
(一)在社会救助方面: 1、完善因意外事件或事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人员的关怀、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健全发现报告机制,第一时间采取帮扶、疏导和干预措施;3、建立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依托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申请窗口,畅通基层救助渠道;4、健全响应机制,加强部门配合;5、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建立政府和社会“救急难”信息共享平台,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情况。
(二)在指导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和城乡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直接服务群众、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社会关爱行动、城乡基层政权组织和城乡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服务群众方式方法、体制机制;排查统计心理、精神上有障碍隐患人群,及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信息联动上报等。
(三)社会服务专项人才队伍、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方面:社会关爱行动,发展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关心帮助困难家庭和个人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民政局接到本通知后做好各项配合工作,没有安排现场走访调研的市(州)民政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书面调研,并尽快撰写上报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请于2016年6月15日前上报厅政策法规处(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二)安排现场走访调研任务的市(州)民政局接到本通知后,一要安排好行程和调研点;二要准备好调研点相关资料;三要做好调查问卷的组织填写和收集;四要协助组织开好座谈会。
(三)本次调研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州)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力协助配合,确保此次调研任务圆满完成。
(四)调研过程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
(五)调研时间和调研人员名单由调研组另行通知。
附件:《甘肃省民政厅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干预机制专项调研调查问卷》(电子版请在甘肃民政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窗口下载)
联系人:南志鵰
联系电话:0931-8790481 0931-8790475(传真)
邮箱:363955560@qq.com
http://www.gsmz.gov.cn/upload/2016/05/17/2016-05-17-16-31-071975079302.doc
甘肃省民政厅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