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7日星期五下午4点10分,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校心理教育办公室),在教育学院会议室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教育学院心理学系全体教师、心理咨询辅导中心全体心理咨询师、校医院部分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20多人参加座谈会。
校心理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马振林;校医院主管领导、校纪委书记王基批示要求认真学习,做好会议纪要。校心理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教育学院院长张海钟和校心理教育领导小组成员、校医院院长李彗德主持座谈会。教育学院副院长王晓丽出席会议。
座谈会全文宣读学习了全国人大2012年10月26日颁布、2013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就学校心理卫生工作与心理教育工作协调发展发表了意见。
座谈会就校心理教育办公室所属心理咨询辅导中心与校医院心理门诊合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开展心理疾病的咨询辅导和精神障碍的诊断转院,定期交流心理咨询辅导与精神卫生工作经验,做好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心沙盘游戏室、音乐治疗室、宣泄治疗室、团体辅导室等建设,积极争取加强医院医师队伍和基础设备建设等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