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兰州城市学院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心职责

为了规范心理咨询工作制度,更好地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特制定《兰州城市学院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心职责》。

一、 以预防心理疾病、维护和增进学生心理健康为宗旨,

积极开展工作。

二、做好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

四、定期进行心理健康调查,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工作。

五、建立咨询门诊,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六、加强咨询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咨询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七、对新生实施心理健康普查、访谈、建档、总结并提交相关报告。

八、辅导心理社团工作。

兰州城市学院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心

兰州城市学院心理咨询员职责

为了规范心理咨询工作制度,更好地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特制定《心理咨询员职责》。

一、 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咨询的

理论水平和技能、技巧。

二、热情接待来访者,耐心细致地做好心理咨询工作。

三、营造相互尊重、信赖和宽松的心理环境,争取良好的咨询效果。

四、应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咨询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或转由其他咨询员继续咨询工作。

五、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六、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咨询秘密。

七、遵守值班规定,认真做好咨询记录。

         兰州城市学院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