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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工作汇报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来教育系检查指导工作!

兰州城市学院心理咨询中心成立于19916月,是专门为全校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的服务机构,主要负责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中心设在教育系,现有专职心理咨询员2人,兼职人员8名。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较为完善。学校每年划拨2万多元经费用于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日常心理咨询工作等。现将中心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活动的情况

自成立以来,心理咨询中心在学院和教育系的领导下,以“全面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发展”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宗旨,全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咨询场所进行精心布置,极大的改善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条件,营造温馨、安静的心理咨询环境。

2、建立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朝着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3、做好日常心理咨询工作。针对学生中存在的人际关系障碍、学习困难、自我评价偏差、情绪失调、就业前途等主要问题,通过个别咨询、小组咨询等形式,帮助同学积极面对问题,调节情绪,改善心理状况,以达到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适能力,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的目的。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学校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指示精神,从20069月起,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均为接待、预约和心理咨询时间(由专职人员负责),便于东、西两校区的学生随时得到及时的心理帮助。同时,在每周二、周四下午各增加1名兼职心理咨询人员以加强咨询值班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4、抓好经常性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印制宣传册、制作宣传板、心理学社活动、《心与心》社报、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个性完善与成材训练”等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等途径来广泛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使学生能够从更多的途径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养成自觉维护心理健康的良好习惯。

5、做好对大学新生的心理适应辅导、心理测试与建档工作。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的年度工作计划,为新生做心理适应专题讲座、心理健康普查,并将统计结果反馈学校有关领导和各系有关人员,对有较明显心理问题的学生约请进行个别心理辅导,并给以及时必要的帮助。

6、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指导心理学社开展各项宣传和教育活动,指导组稿和发行了七期《心与心》报刊,很好发挥学生之间、同辈之间心理互助的功能,为大学生中的朋辈心理辅导提供良好的平台。

7、为开展网上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做好准备工作。

二、心理咨询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1、针对心理咨询中心和心理咨询员的日常工作的制度有《兰州城市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职责》和《兰州城市学院心理咨询员职责》;

2、为了便于同学们了解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和步骤,中心特制定了《兰州城市学院健康教育工作流程图》;

3、针对前来咨询的来访者有《来访者须知》来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各种行为。

4、针对日常的心理辅导工作,有《心理咨询中心值班登记表》、《咨询预约单》以及《来访者登记表》来记录咨询工作的详细过程及来访者的资料。

三、心理咨询中心专、兼职人员相关情况统计

1 兰州城市学院心理咨询中心专、兼职人员相关情况统计表

工作性质

擅长的咨询领域

专业

王小卫

专职

副教授

大学生恋爱及人际关系

心理学

专职

大学生心理辅导、心理测评

心理学

王爱兰

兼职

学习心理辅导

教育学

丛爱玲

兼职

硕士在读

副教授

人际关系、情绪心理

教育学

王晓丽

兼职

副教授

学习心理辅导

心理学

海存福

兼职

副教授

家庭教育心理、儿童发展心理

家庭教育

汪晓燕

兼职

副教授

中学生心理辅导

教育学

张玉堂

兼职

硕士在读

副教授

大学生人际关系

心理学

张东红

兼职

副教授

幼儿心理辅导

心理学

姚晓燕

兼职

硕士在读

副教授

幼儿心理辅导

教育学

四、经费使用情况

1、用于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2、用于每届新生入学的心理健康专题讲座、测试、统计、建档等;

3、用于日常心理咨询工作的报酬;

4、用于办公设施、心理测评软件的购置;

5、用于学术交流、专业进修及科研工作。

心理咨询中心

200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