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长 晏德维
党委学生工作副部(处)长 李春燕 张文辉
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学生工作处全面工作,具体分管教育管理科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完善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三、负责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组织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负责各学院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估、检查指导工作。
五、负责学校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宏观管理和考核工作,会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做好本部门干部和职工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学生工作处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协调学生工作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围绕学校工作中心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工作载体,积极探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方法。
八、负责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主动汇报学校学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不断优化学校发展外部环境。
九、负责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工作部门以及校外相关单位的交流合作,借鉴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学校学生工作思路。
十、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副部(处)长岗位职责(1)
一、分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
二、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工作。
三、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审定、管理工作和学生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学校奖助项目的评定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校内外勤工助学基地的建设、校园勤工助学岗位的开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六、负责国家临时性专项补助、社会捐助的申报、审核等工作。
七、协助处长做好与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的联系沟通,与贷款银行联系沟通,与兄弟院校学生资助部门的学习交流工作。
八、完成处长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副部(处)长岗位职责(2)
一、分管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工作。
二、负责拟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负责与保卫部门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
四、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招聘、任用、调整、考核、辞退工作。
五、负责学生公寓卧具厂家的调研和招标工作,负责学生宿舍物资和学生生活用品的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生宿舍的文化建设工作,会同各学院做好学生公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文明寝室的检查、评比、奖励工作。
七、协助处长做好与兄弟院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协调和学习交流工作。
八、做好处长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