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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长     陈锦太

党委学生工作副部(处)长  赵江涛   杨宁萍   龚  莉

工作职责: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全面工作。

2.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

3.定期召开处务会议,分析研究处内主要工作。

4.负责制定学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完善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5.负责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组织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学生军训、征兵、资助、公寓管理等,负责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6.负责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估、检查和指导工作。

7.负责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会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做好本部门干部和职工的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8.加强学生工作的调查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工作载体,积极探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方法。

9.负责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厅对口处室的联系,及时主动汇报学校学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不断优化学校发展外部环境。

10.负责加强兄弟院校学生工作部门以及校外相关单位的交流合作,借鉴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学校学生工作思路。

11.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部(处)长1岗位职责

1.分管综合科,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

2.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执行工作,推进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建设。

3.负责做好与相关部门、学院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推动学生思政教育工作计划的落实。

4.负责学校重点学生群体帮扶工作的统筹安排与落实。

5.负责创建全校优良学风建设。

6.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7.做好部(处)长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副部(处)长(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学生工作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学校各项工作计划,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2.负责公寓管理中心的全面工作。

3.负责公寓楼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岗前培训、考核工作。

4.负责公寓楼学生的服务、管理、教育工作。

5.负责全体学生的日常住宿管理及卫生评比工作。

6.制定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公寓管理中心经费的计划、管理、使用和报批工作。

8.负责新生入学住宿安排和毕业生离校退宿工作。

9.做好学生公寓社区化建设和一站式服务工作。

10.负责安排并完成学生工作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副部(处)长2岗位职责

1.分管学生教育管理科,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2.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工作。

3.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审定、管理工作和学生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负责各类学校奖助项目的评定和管理工作。

4.负责校内外勤工助学基地的建设、校园勤工助学岗位的开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等工作。

5.负责学校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6.负责国家临时性专项补助、社会捐助的申报、审核等工作。

7.协助部(处)长做好与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的联系沟通,与贷款银行联系沟通,与兄弟院校学生资助部门的学习交流工作。

8.负责征兵工作;配合保卫处做好涉及学生的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9.完成部(处)长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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