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我校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1434名2017届毕业生即将毕业进入还款期。如果未能按规定还款,贷款学生毕业后要承担因违约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影响个人今后的房贷、车贷、信用卡申请等经济信用行为),还会损害学校的诚信形象,降低在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成功率。为进一步做好2017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确认工作,努力提高贷款回收质量,保证我校学生今后能成功申请到贷款,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象
凡在校期间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
二、内容
1.贷款毕业生在线确认
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贷款毕业生在2017年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在线确认后,贷款毕业生本人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签字、按手印,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交回学院学工办。(贷款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在线确认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生在线毕业确认必须于6月15日前全部完成。之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国开行系统上对学生提交的“贷款确认”申请进行审核、确认。
2.贷款毕业生签订承诺书
各学院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兰州城市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两份。
学院将贷款毕业生签字、按手印的《国家开发银行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和《兰州城市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诚信承诺书》各一份于6月23日前交学生处存档。
三、相关说明
1.毕业后,贷款学生应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并于每年11月2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应还利息、本金,根据还款计划书还本付息。
2.因考取研究生继续深造的贷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确认后,学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原生源地县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继续深造期间能够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若不能按期完成个人信息变更工作,在继续深造期间的贷款利息将由个人承担。
3.在毕业确认或还款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或咨询学生所在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四、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指导贷款毕业生于6月23日前完成网上毕业信息确认和诚信承诺书签订工作,为我校贷款毕业生顺利还款打下良好的基础。
2. 请各学院务必在6月15日前将《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在线确认流程》(见附件2)、《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见附件4)发放至本院贷款毕业生手中,并组织本学院贷款毕业生观看《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与还款流程视频》(见附件5),了解、学习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相关政策,做好毕业信息确认工作。
3.未按时进行在线毕业确认、签订《兰州城市学院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承诺书》的贷款学生,依据国家文件规定,学校将不予以办结正常离校手续。
附件1:2017届兰州城市学院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名单表
附件2: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在线确认流程
附件3:兰州城市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