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杜绝饮酒 从我做起”
主题班会的通知
各学院:
近年来,由于学生饮酒而引发的打架斗殴及过量饮酒导致酒精中毒死亡的案件在省内外高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高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危害了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禁止学生饮酒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关于禁止高等学校学生酗酒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及《兰州城市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在各班级召开“杜绝饮酒 从我做起”主题班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会主题
杜绝饮酒 从我做起
二、班会时间
5月4日至5月7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具体内容
(一)深刻认识到饮酒对身心健康的严重危害性
1、饮酒影响身体健康。饮酒特别是过量饮酒会导致肝脏损伤,脂肪堆积在肝脏引起脂肪肝,也可能引起胃出血而危及生命;饮酒过量者在人事不省时其呕吐物容易进入气管引起窒息,轻者伤害神经系统,严重者甚至导致死亡。
2、饮酒后,情绪易激动、乱发脾气、判断力和控制力不佳、易与人发生冲突、对外界刺激敏感、神志不清会引发打架斗殴致人伤亡等刑事案件发生。
3、饮酒后,精神恍惚,影响学习和工作效率。过量饮酒,酒精严重刺激大脑会导致记忆力下降,影响学习成绩。
(二)严禁学生在校内外饮酒,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在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学生不得有酗酒行为。我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九条也明确规定:对饮酒者或酗酒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以下处分:
1、凡饮酒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后再次饮酒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聚众酗酒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组织者加重处理。
对于酗酒者,一经发现,学校严格按照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学生行政纪律处分,对于违法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
五、班会要求
1、各学院应精心组织,务必在本周内组织所有班级召开主题班会,教育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到饮酒的严重危害性,加强生命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要求班会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记录完备。主题班会结束后将班会记录及相关照片上传到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班会信息模块中。
2、各学院、班主任、辅导员老师要密切关注平时有饮酒习惯的学生,重点加强引导和警示教育;学生干部要认真履行学生干部职责,一旦发现学生有饮酒行为,务必及时报告学院,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