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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31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保证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现对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安排,加强制度学习

学生综合考评结果是学生各类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专门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要认真学习《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修订稿),做到各项规定心中有数。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通知传达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综合考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责任。评定工作由学院学工办组织、学工办主(副)任具体负责。各学院要指导各班级成立考评小组,各班除学生干部外须有3名学生代表参加,通过张贴公告、qq群、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及时告知毕业学生综合考评评定有关事宜,确保评定过程公开,人人知晓

三、严格按照规定,公平公正评定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政策和规定,做到加分有理,扣分有据。学生德育项加减分项目,要根据《学生综合考评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张贴、公布评分标准,每个年级要有统一的标准,每项加减分不得高于或低于《综合考评办法》的规定,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于9月15日12:00前将综合考评表A4缩放打印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联系人:郭忠宁,邮箱:1550934190@qq.com,电子版单独离线发送或发邮箱,群发不予接受。

2.各学院将本通知张贴学院公告栏,及时受理和解决评定过程中学生反映的问题(学校监督和投诉电话:7601010)。

3.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结果进行审核,对不按时报送、存在问题的学院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学生工作台账。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考评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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