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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单项奖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02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届毕业生单项奖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奖项及金额

实践能力奖奖金200元,三证以上每多一证奖励100元

学习优秀奖奖金200元英语学习优秀奖奖金200元

文体优胜奖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创新风采奖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道德风尚奖奖金200元

考研成才奖奖金500元。

二、评定资格要求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定学生单项奖:

1.本学年内受到违纪处理者。

2.所在宿舍卫生被学校通报批评达三次以上者(含三次)。

3.未办理注册手续者。

4.本学年休学者。

5.综合考评未在全班前60%以内。

三、申请证书要求

1.实践能力奖申请者需具备三证以上(含三证),参评证书2年内有效,时间范围为:20169月1日-2018330《国家教育部电教办计算机教育培训基地》等协会组织颁发的证书不予认定参评。创新风采奖、文体优胜奖和道德风尚奖参评证书颁发时间为:20179月1日-2018330,超过或不在时间范围内不予评定。考研成才奖申请者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相关录取证明

2.申请单项奖学生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请提供复印件或网上打印件)。

3.所有参评证书必须真实有效,网上可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兰州城市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组织学工人员、班主任和参与评定的学生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政策(有关政策执行2017年《学生工作手册》的规定)。严格按照《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修订稿)中的评定条件,做到评定有理有据

2.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凡不按时报送、把关不严、问题较多的学院,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不符合条件学生的评奖资格,名额不再递补,通报情况记录在学生工作台账并在年终学生工作考核中予以体现

3.各学院于20183月30日(统一报送受理时间:3月26日-30日)前申请证书原件排序和学生单项奖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邮箱:1550934190@qq.com   电话:7601010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学生单项奖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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