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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9 

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国防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军训管理,提高军训工作质量,确保学生军训工作安全、有序、圆满完成,现就做好2020级学生军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常委、副校长李慕堂任组长。组员由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医院、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组成。

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晏德维任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春燕、张文辉任副主任。成员由各学院团学办负责人组成。

二、军事训练对象

2020级学生(含2020级预科班学生)

三、军事训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6日—7月30日

地点:校本部和培黎校区操场

四、工作分工

(一)党委(校长)办公室:责任人王定君,负责参加开训和结训汇报表演暨总结表彰大会出席校领导的协调、安排车辆7月16日上午9:00接军训教官,7月17日上午开训典礼接送工作人员,7月30日上午军训汇报表演接送工作人员,中午14:00送军训教官。

(二)党委宣传部:责任人石虹,负责做好开训仪式和汇报表演暨总结表彰大会宣传报道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责任人晏德维,负责与承训部队协商承训费用、签订军训合同和制定军训计划工作。负责带队教师考勤、负责做好优秀带队教师、先进集体和优秀学员的评选工作。负责做好承训费、先进集体奖金等费用的核算。负责做好东校区学生和承训部队教官的接送工作。负责做好开训和结训仪式议程安排、领导讲话稿、表彰文件等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做好军训带队教师、参训学生的管理以及军训期间东校区参训学生和承训部队教官的住宿保障工作,其他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四)后勤管理处:责任人杨映宇,负责军训期间两校区开水供应,校本部澡堂开放等保障工作。军训仪式主席台桌椅布置工作。负责做好参训学生和承训部队教官的用餐保障工作,确保卫生、安全用餐。

(五)国有资产管理处:责任人马少虎,负责培黎校区军训期间澡堂开放保障工作。

(六)财务处:责任人马子力,负责做好学生军训专项经费的预算管理和执行工作。

(七)教务处:责任人李生英,负责做好学生军训学分的确认和录入工作。

(八)校团委:责任人王道静,负责做好开训和结训汇报表演的升国旗仪式。

(九)校医院:责任人李慧德,在两校区安排医务人员全天候负责军训期间参训学员和教官的医疗保健和突发伤、病员的救护工作。

(十)保卫处:责任人陈锦太,负责做好军训场地、学生公寓和参训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商贩在军训场地以及周围摆摊设点。

(十一)各学院:负责做好军训期间本院学生的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做好训前学生思想动员和军训纪律要求工作。配合学生工作处、承训部队做好训练课程的实施工作。幼儿师范学院要做好学生来校本部军训的动员工作,教育引导学生行李携带被褥、脸盆、暖壶等基本生活日用品(接送工作于7月16日中午12:30开始)。体育学院协调做好军训期间场地和音响保障等服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分工,周密安排,责任到人,做好军训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相应的工作,各学院选派1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带队教师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纪律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和身体状况,做好与承训部队交流和训情通报工作,及时解决训练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带队教师名单于7月10日12时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六、其他事宜

(一)2020级全体学生必须参加军训。不能进行剧烈运动(如患有心脏病等疾病)或因病不能参加军训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领导签字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军训办公室审批。无故旷训、迟到早退学生、违反军训纪律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学院要安排专门教师做好学生军训服领取工作。服装领取地点为:校本部在东区2号楼5单元楼前,领取时间为7月8日9:30-12:30。培黎校区在体育馆北侧,领取时间:7月8日14:30-17:00。东校区在办公楼前,领取时间7月9日上午10点。

(三)为表彰先进,学校将评选军训先进集体、优秀带队教师、优秀教官和优秀学员若干名以及优秀内务宿舍若干间,进行表彰奖励。 

 

 

                                                      兰州城市学院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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