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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开展全校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兰州城市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兰城院党委【201131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试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测评工作。

一、测试对象

请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心理辅导员组织全校各学院2015级新生参加测评。

二、测评内容及所需时间

测评以问卷形式进行,所有被测对象需通过网络填写《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大学生心理适应性测量问卷》,测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

三、测试工作具体安排

1、测试准备:各学院指定1名教师负责此项工作,核实2015级新生人数,并在1030日至1113日期间确定具体施测时间、地点(网络教室)和场次,完成测试工作。请各学院于1028日前将测试安排情况报所在校区心理咨询室。

2、组织施测:1030日至1113日,各学院自行组织集体测试(操作程序见附件)。

3、补测:此次测试要求全员参与。若学生有特殊情况,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补测。

4、结果反馈:11月底,学校心理咨询辅导中心统一收集、整理测试结果,并将测试结果及时反馈各学院,为各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好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要指定转人负责此项工作,务必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2、施测期间各学院负责维持纪律,向学生说明保密原则,请学生据实作答。

3、心理咨询辅导中心根据相应的心理测量制度,严格管理,监督指导,并及时公布各学院的测试完成情况。

4、各校区心理咨询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西校区:华老师 18089319978

培黎校区:杨老师18089389791

东校区:杨老师13919232851

兰州城市学院

201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