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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级新生心理健康讲座的通知

兰州城市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

危机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兰城心教[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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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2级新生心理健康讲座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文件和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惯例,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兰州城市学院心理教育办公室)委托心理咨询辅导中心,定于20121030日至1114日期间开展2012级新生心理健康讲座。

讲座以“新生心理调试及职业生涯规划”为主题,就大学新生在生活、学习、人际关系和情感等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予指导,引导新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主讲人为教育学院张海钟教授、王小卫副教授等。

讲座以学院为单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多媒体教室及时间,并指定负责人将具体工作安排于111日前交至心理咨询辅导中心,便于心理咨询辅导中心统筹安排。举办讲座时望各院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派专人负责考勤、考纪。

各校区联系人及电话:

西校区:魏老师 13919999578

培黎校区:李老师 13919993790

东校区:刘老师 13893491652

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

主题词:心理 健康 讲座

抄报:王兴隆书记孔庆浩校长 心理教育领导小组成员

抄送:学生处 校团委 教育学院党政联席成员

兰州城市学院心理教育办公室 20121030日印发